为什么要在加拿大安省注册Business Name?-律师为您解答

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经营生意最常用的模式有Sole Proprietorship,Partnership 和 Corporation。这三种模式的详细讲解及利弊请看我们之前发表的文章 (相关文章加拿大经营生意有哪些模式)。

总体来说在安省经营生意,若生意的名称和个人或公司的名字不相符,那么需要注册一个Master Business License (MBL). 

下面就分别针对以上三种常见模式是否需要MBL逐一讲解。

Sole Proprietorship 

即我们经常说的个体户,选择这种模式的情况下,通常是需要注册一个MBL的。尤其在经营生意的名称与个体户个人名字不一致时,法律要求必须要注册MBL。比如,个人名字是 Robert Jones,但是经营生意的名字为Robert Jones Consulting Office,那么这样情况下必须注册MBL。 

Partnership

即我们经常说的合伙,与上面个体户的规定相似,经营生意的名称与合伙人个人名字不一致时,法律要求必须注册MBL。

Corporation

公司与以上两种方式稍有不同,因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。通常公司对外经营都是用公司的全名,但是若出现公司对外经营的名称和公司名字不一致时,是需要注册一个MBL的。比如,公司名字是ABC Ontario Inc. 或123456 Ontario Inc,若公司对外经营使用CED,那么这种情况是需要注册MBL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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